影响你商标申请的这项新规,2018年1月1日执行!

阅读:1364 2017-12-27 21:35:38

近日商标局在官网发布了新的通知公告——《关于国内申请人办理商标申请使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明文件的通知》:自2018年1月1日起,国内申请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含港澳台申请人)办理商标注册、异议、变更、转让、续展等商标事宜,应当要使用标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明文件。没有使用标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明文件的商标申请,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商标法》第二十七条将不予受理,书面通知上班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所以2018年1月1日起,这项新规将影响你的商标申请!那么什么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呢?

如果您之前已经办理过三证合一的业务,那么您一定已经知道这个代码。从统一、唯一、共享、便民和低成本转换等角度综合考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设计的是18位数字,是由登记管理部门代码、机构类别代码、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区划码、主体标识码(组织机构代码)、校验码这五个部分组成。商标业务中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一项应该填写商标申请人多证合一后的证件号码。

需要注意:不同用户类型所对应的身份证明文件不同,一定要正确选择用户类型进行申报。

1、大陆企事业单位申请的应上传加盖公章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2、自然人申请的应上传申请人签字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关于商标注册小企服是专业的,欢迎前来咨询,同时我们还提供财务代理,智能建站等服务。


分享到:
相关文章
{{ v.title }}
{{ v.description||(cleanHtml(v.content)).substr(0,100)+'···' }}
你可能感兴趣
推荐阅读 更多>
推荐商标

{{ v.name }}

{{ v.cls }}类

立即购买 联系客服